2018年4月13日 星期五

照亮別人


     「盲人提燈籠」本是一則笑話,指一個人做事沒用大腦想,儘是做些多此一舉的事。最近我從朋友那兒得到新詮釋。
  這位朋友是這麼說的:有一個盲人在夜晚走路時,手裡總是提著一個明亮的燈籠,別人看了很好奇,就問他:「你自己看不見,為什麼還要提燈籠走路?」
  那盲人滿心歡喜地說:「這個道理很簡單,我提燈籠並不是為自己照路,而是讓別人容易看到我,不會誤撞到我,這樣就可保護自己的安全,也等於幫助自己。」
  有一次,我搭朋友的車,就借花獻佛,再將這則故事敘述一遍與他分享。朋友聽後,頗有同感,又以自己的實際經驗加以佐證。
  他說:「以前我開車經過隧道,總是不喜歡開車燈。一來隧道不長,裡面光線還不差;二來嫌麻煩,認為實在沒有必要開開關關。不料有一天被迎面而來的大卡車撞了個正著,險些命喪黃泉。後來我才覺悟到,開車燈是給對方看的,因為車子經過隧道,對方是從亮處進入暗處,視覺難免調整不過來,加上對面來車不開燈,那實在太危險了……」
  世上的朋友,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,自己走路是多麼孤寂與危險,旦夕禍福,沒有人知道你從何處來,又往何處去。
  假如能學學提燈籠的盲人,為別人照路,也照亮自己。時時幫助和關懷別人,別人也就幫得到你,所謂為善至樂就是這個意思吧。
Provenance :深圳晚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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